最好的 迷你辦公室 時候都在監獄瞭 他被關押26年審6年後無罪|監獄|劉忠林|再審

最好的 迷你辦公室 時候都在監獄瞭 他被關押26年審6年後無罪|監獄|劉忠林|再審

最好的 迷你辦公室 時候都在監獄瞭 他被關押26年審6年後無罪|監獄|劉忠林|再審


  原標題:“最好的時候都在監獄”!劉忠林關押26年再審6年,“故意殺人案”改判無罪

  來源:中國之聲

  昨天上午9點,備受社會關註的“劉忠林故意殺人案”再審宣判。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裁判認定劉忠林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劉忠林無罪。

來源:@吉林高法 微博

  20日上午,劉忠林被改判無罪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再審規定審限是六個月,但這起案件吉林高院從決定再審,至今已歷時6年,遠超法定審限。漫長的過程被媒體稱為“馬拉松式再審”。而被關押近26年的劉忠林已於兩年前刑滿釋放。

  案件再審,劉忠林被判無罪

  據劉忠林的辯護律師張宇鵬介紹,宣判過程隻持續瞭十幾分鐘。

  宣判後,劉忠林(中)在張宇鵬律師(右)與姐夫的陪同下走出法庭,向媒體出示無罪判決書。(來源:新京報)

  走出法院後,拿著改判無罪的再審判決書的劉忠林對媒體表示,聽到被判無罪內心非常激動。

  劉忠林:直掉眼淚,沒別的。

  記者:聽到什麼掉Mini Storage眼淚瞭?

  劉忠林:他說宣判我無罪,無罪我已經盼望瞭從1990年抓我一直盼瞭20多年,一直盼到今天,終於盼來無罪瞭。

  吉林高院再審判決書顯示,原審認定劉忠林殺死被害人鄭某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佈撤銷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5)吉刑核字第52號刑事裁定和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1994)遼刑初字第18好刑事判決,宣告劉忠林無罪。對於劉忠林稱在偵查期間曾受刑訊逼供,再審並未認定。

再審判決書(首頁與尾頁)

  劉忠林的辯護律師張宇鵬表示,(20號)上午宣判結束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告知劉忠林可依法申請國傢賠償。

  張宇鵬:結束之後吉林高院負責國傢賠償的部門,叫迷你辦公室上劉忠林把他的傢屬還有我一起進行瞭一個簡單的座談,跟劉忠林溝通瞭一下國傢賠償的事情,至於說什麼時候申請、賠償范圍有哪些可能需要劉忠林跟他傢裡人商議之後才能定。

再審宣判前,吉林省高院外,劉忠林(左)與表姐夫王貴貞。(來源:新京報)

  張宇鵬說,此案改判無罪,劉忠林應該是媒體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

  那麼,為什麼這個案件再審超過瞭法定審限時間呢?張宇鵬告訴中國之聲記者,這之中可能有多方面原因。

  昨天下午,劉忠林告訴中國之聲記者,自2016年出獄後,曾多次找工作受阻。目前他在北京—河北的客運公交車上做安全員,一個月收入三四千元。而在經歷瞭漫長的等待之後,18日得知自己的案子即將宣判時,曾一度不想參加開庭,經過律師勸說才請瞭4天假返回吉林。

劉忠林拿到瞭改判他無罪的再審判決書。(來源:澎湃新聞)

  劉忠林說宣判之後想趁這次請假回村裡看看,對於未來目前還沒有什麼計劃,最想的是回到村裡蓋個房子。

  整個事件還要從1990年10月28號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附近村民發現的一名女性屍體說起。

  鄭殿臣:“派出Kwun Tong Storage所讓我去認人,是不是我小妹。”

  鄭殿臣口中的小妹是受害人鄭殿榮,鄭殿臣說當年妹妹失蹤是被人綁架的,他十六歲的閨女鄭春梅目睹瞭整個經過。一年後在村旁的河道發現瞭妹妹的屍體,在屍檢鑒定書中還顯示,在鄭殿榮腹內有胎兒骨骸。在當年警方做的調查筆錄中,同村村民薑某某夫婦作證稱,劉忠林向他們透露鄭殿榮懷孕的事,並表示要帶鄭殿榮做引產。

被害人鄭殿榮哥哥鄭殿臣(左)

  在審訊期間,警方讓劉忠林交代犯罪事實,一開始他堅稱無罪。據案件材料顯示,劉忠林在案件偵查階段共有十五次供述,其中六次無罪供述,九次有罪供述。

  劉忠林:我就受不瞭什麼,所謂我招供瞭吧,但其實不對,到現在這個判決有許多對不上的地方,還是這麼模模糊糊。

  法庭上面對檢方的指控,劉忠林否認瞭之前做的有罪供述,堅稱自己無罪。

  1994年7月,也就是劉忠林被抓後的第四年,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認定劉忠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雖然劉忠林口頭提出上訴,但是沒有寫上訴狀,法院就沒有受理他的上訴請求。1995年8月,吉林高院核準瞭這一判決,他的親屬一直為他尋求法律幫助,表姐夫王桂珍開始為他張羅。

  經過多年申訴,劉忠林有罪被判十八年後,案件終於迎來轉機。

  2012年3月28號,吉林高院對案件作出再審決定。而在這時一件離奇事發生瞭。吉林法院發函給遼源法院要求做DNA鑒定,然而挖開鄭殿榮的墳後所有人吃驚發現鄭殿榮的屍骨還有孩子的胎骨都不見瞭。而除此之外警方當年提取的屍骨和胎骨也都銷毀瞭。

  再審中劉忠林詳細敘述瞭一遍遭遇,律師指出當年證人證言存在漏洞,除瞭證人證言存在問題外,律師還發現劉忠林作出的供述中相互矛盾,他的許多供述並不存在,而被害人的侄女親眼見到拖走被害人的不是劉忠林,這個證據顯然更有說服力。除瞭口供之外,兩位律師提出缺乏事實證據。

  案件時間線

  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東遼縣會民村村民修河,在地裡挖出一具女屍,死者是失蹤1年多的少女鄭殿榮。隨後當時22歲的劉忠林被指認是殺人嫌犯。

  1990年10月29日,劉忠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東遼縣公安局拘傳,10月30日被收容審查;11月8日被批準逮捕。

  1991年1月24日,遼源市人民檢察院以該案證據不足,被告人口供不穩定為由,將該案退回東遼縣公安局補充偵查。

  1994年5月3日,遼源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將劉忠林起訴至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

  1994年7月11日,劉忠林被遼源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準死緩判決。服刑期間,劉忠林在姐夫王貴貞的幫助下持續申訴7年。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對該案宣佈再審。

  2016年1月22日,時年48歲的劉忠林刑滿釋放,此時距吉林省高院做出再審決定已過去近4年。

  2016年4月25日案件再審開庭。

  2018年4月20日上午9點,吉林省高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法庭再審宣判認定劉忠林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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